企业管治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制定本集团之整体策略及政策以及批准本集团之业务计划,并确保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得到适当策划、授权、执行及监察。执行本集团策略及政策以及本集团之日常业务营运则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所领导之管理层负责。所有涉及本集团政策事宜、重大交易或存在利益冲突之交易均留待董事会决定。董事会之主要职能包括:
- 制定本集团之整体目标、策略、政策及业务计划;
- 监察及监控本集团之营运及财务表现;
- 批准重大融资、投资及撤资建议;
- 评估内部监控、风险管理、财务汇报及监察措施是否有足够之监督程序;
- 批准提名董事及委任重要人员;及
- 承担企业管治责任。
董事会现由三位执行董事、一位非执行董事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围。现任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及功能为:
- 就委任、续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之酬金及评估其独立性;
- 就委任、再度委任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之酬金及评估其独立性;
- 审阅本集团之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
- 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汇报制度;
- 监察本集团之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及
- 讨论审核事宜及外聘核数师所提出之任何事宜。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订有书面职权范围。现任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及职能为:
- 就本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设立制定有关薪酬政策之正式而透明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厘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特定薪酬待遇;
- 就非执行董事之酬金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 参照董事会不时订定之企业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而厘定之薪酬。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提名委员会,并订有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修订之书面职权范围。现任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责及职能为:
- 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组成及多元化,并在有需要时就任何拟作出之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制定及维持提名董事会成员之政策,包括提名程序以及委员会于年内物色、挑选及推荐董事人选之程序及准则,并定期检讨以及在本报告披露有关政策及达致政策所定目标之进度;
- 物色及提名具资格人士加入董事会作为新增董事或填补董事会之空缺;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性;
- 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继任安排之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检讨董事会之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于本报告内披露其检讨结果;
- 符合董事会可能不时订明或本公司宪章所载或上市规则或任何适用法律或规例所施加之任何规定或指示;及
- 监察并每年检讨提名政策以确保其仍与本集团需求挂钩及反映当前监管要求及良好企业管治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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